作者: 本報訊 | 台灣立報 – 2012年11月29日 上午4:16

策劃、編譯■李威撰


為對抗氣候變遷,1992年召開首次地球高峰會,限制溫室氣體排放,


但截至今日,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卻增加48%,成效始終不彰。


 


近日,聯合國於卡達再次召開國際會議,希望延長京都議定書的期限,


但延長多久、涵蓋發展中國家的新協議是否有望成形,都是會議主要難題。


 


15年前,人為肇因的氣候變遷引發足夠恐慌,促使絕大多數工業化國家集結制定協議。儘管協議有缺陷,但至少確立必須減排溫室氣體的原則。


 


但現在,即使排放加劇、氣候變遷因極端氣候而日益明顯,但經濟成長趨緩,加上誰該支付成本的爭辯,幾乎導致即將期滿的京都議定書,失去任何獲得有意義延期的可能性。


 


俄、日、加表態不再簽署


基於起碼一試的想法,近2百國11月26日至12月7日在卡達的杜哈聚會。但俄羅斯、日本及加拿大這些在1997年簽京都議定書的主要經濟體,已表明不會簽12月31日後的減少排放協議。


 


按京都議定書的規定,印度及中國等大型發展中經濟體沒有減排義務。但這些國家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排放國,包括排放燃燒化石燃料所產生的二氧化碳。


 


改革運動者表示,京都議定書若無法延長期限,將挫敗杜哈會議另一項更為艱鉅的挑戰:致力催生一全新協議,減少包括開發中國家在內的所有國家排放量。這項全新協議應在2015年以前達成,並於2020年上路。


 


但俄國、加拿大及日本表示,不會按照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規定減少碳排放,理由是如果沒有針對中國及印度為首的新興國家,光靠他們沒有意義可言。


 


京都議定書要求近40個已發展國家在2008至2012年間減少碳排放,要比1990年的水準平均減少5.2%。同時也建立碳交易機制,而這部分是俄羅斯、加拿大及日本所贊同的。


 


美國從未批准京都議定書,美國政府聲稱會減少國內工作機會,且必須將貧窮國家納入減排行列。歐盟則承諾,無論有無京都議定書,都會減少排放,目標至少比1990年的水準減少20%。歐盟聲稱,減少排放有助於在綠色科技的發展上取得優勢,這是有意義的。


 


但許多人擔心,目前有意從化石燃料轉變為綠色能源(如風力及太陽能)的動力會消失殆盡,特別是為了要刺激經濟成長,綠色議題會被排擠至議程外。


 


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署長克拉克表示,防止氣溫上升的工作「相當緩慢」,但如果不能延長京都議定書的期限,對打擊氣候變遷來說是「相當嚴重的」。


 


中國、印度、巴西及南非於上週要求延長京都議定書的期限,認為這是「追求抱負的必要基礎」,而富國必須減少更多排放。


 


富國與窮國應有不同標準


他們表示,2015年的新協議應效法1992年的氣候會議,維持富國及窮國的區分。1992年的會議,要求已發展國家身先士卒,因為他們從焚燒化石燃料當中獲利最多。


 


美國與其他富有國家則表示,1992年的區分已經過時。中國現在是全世界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國,況且就歷來所累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來看,中國超越俄羅斯,僅次於美國。


 


歐巴馬11月中旬表示,他是一名「堅定的信念者」,認為氣候變遷是真切的問題,且「為了後代有義務要對此做些改變」,儘管他再次確認,他的第2任任期以經濟議題為重。


 


發展中國家則要求,為期3年、每年提供1百億美元的「快速啟動」補助計畫(用於提倡使用非化石燃料)已到期,希望這次的杜哈會議能確保之後可獲得更多補助。(路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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